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65*** | 2024-07-04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B65*** | 2024-10-08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