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RA*** | 2024-09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