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2C***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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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