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C72*** | 2024-10-29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