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A1***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鄂FA1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