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D85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魯DK2*** | 2024-08-06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ABN*** | 2024-11-17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