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3C*** | 2024-10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| 未知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