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H25***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H25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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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