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GH5*** | 2024-11-27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