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R35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豫R35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