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30*** | 2024-12-08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浙A30*** | 2024-09-28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