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DUG*** | 2024-07-0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08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11-1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08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08-2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12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15*** | 2024-08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DKC*** | 2024-11-26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D72*** | 2024-11-3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