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7P*** | 2024-12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蘇A7P*** | 2024-08-1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