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12*** | 2024-07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AGT*** | 2024-07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標線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