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F39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浙D77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浙DA7*** | 2024-09-1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浙FL7*** | 2024-12-02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浙FL7*** | 2024-08-10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浙FL7*** | 2024-12-22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浙FL7*** | 2024-08-11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浙FL7*** | 2024-08-06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浙FL7*** | 2024-08-10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