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78*** | 2024-07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