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r2*** | 2024-09-1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