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SBN*** | 2024-06-2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