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F1*** | 2024-08-10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11-17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08-13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10-16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10-12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12-12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09-24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滬AF1*** | 2024-07-13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魯P77*** | 2024-09-24 | 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