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16*** | 2024-07-14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50 | 未知 |
京PB8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