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U03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U03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