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G89*** | 2024-11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| 未知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