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KFJ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魯YSJ*** | 2024-10-14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