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寧A87*** | 2024-07-0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寧A87*** | 2024-10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