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1N*** | 2024-08-2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