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N61*** | 2024-09-18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豫N61*** | 2024-11-27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