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EYY*** | 2024-11-25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浙E1D*** | 2024-12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