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R26*** | 2024-08-0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(dá)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