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Y6***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AY6*** | 2024-11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