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MC1*** | 2024-07-1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