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91*** | 2024-12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G91*** | 2024-07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