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18*** | 2024-12-15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浙B18*** | 2024-12-05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