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P8*** | 2024-09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