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RX7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