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HAR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