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M3*** | 2024-07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50%以上的 | 1000 | 12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