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53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