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BJM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