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B79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冀B4R*** | 2024-12-21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