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28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閩D28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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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