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B15*** | 2024-10-03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冀B15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