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D56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D56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