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JBW*** | 2024-07-1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