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·2***5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蘇D·7***D | 2024-11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滬C·2***2 | 2024-07-31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豫R·M***2 | 2024-12-04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