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2***7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