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W2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遼LU8*** | 2024-07-21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