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D22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