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D9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