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Z1*** | 2024-10-2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