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6B*** | 2024-07-0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粵A6B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